我的前言:
今年10月歐洲糖尿病學會(EASD)跟美國糖尿病學會(ADA)這兩大學會,在歐洲糖尿病學會年會時發表了共識宣言,
認為糖尿病患者在經過生活作息調整跟Metformin(二甲雙胍類)治療後,
如果還未達到控糖標準需要進一步增加藥品前,
可依照患者是否有心血管疾病、心臟衰竭、慢性腎臟、體重考量、低血糖考量及藥物費用考量來判斷用什麼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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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這僅僅是歐美建議治療指引,
連歐美醫師都不見得百分百遵守,
台灣健保局應該至少會跟到尾巴→就是藥費考量這一點。
這次的共識有個小結論,
就是SGLT-2i(排糖藥)跟GLP-1 RA(腸促素)幾乎所有狀況都通殺,
在心臟病、腎臟病、肥胖跟低血糖風險高的患者都適用,
唯一要考量的就是副作用跟價錢啦~(健保局會把關您放心)
回正題,
GLP-1 RA既然對心血管疾病、腎臟病有效,
那對於同是血管的視網膜病變有無效果呢?
文章前言
簡略重點:
1. GLP-1 RA目前已被建議為第二或第三線用藥 (←不是沒藥可用才用!)。
2. 很多大型實驗(RCTs)皆顯示改善心血管預後。
3. 但早期研究顯示GLP-1 RA可能早期會惡化視網膜病變。
- 3-1. Liraglutide的LEADER trial在視網膜病變方面雖無顯著差異但有風險增加趨勢(HR 1.15, 95% CI 0.87 – 1.52)
- 3-2. Semaglutide的SUSTAIN-6 trial在視網膜病變方面有顯著增加風險 (HR 1.76, 95% CI 1.11 – 2.78)
4. GLP-1 RA造成視網膜病變可能的原因為
- 4-1. 血糖水平迅速下降;胰島素迅速降糖亦有類似的報告
- 4-2. GLP-1 RA對於視網膜細胞的直接作用
雖知如此但目前尚未有相關的人群試驗,故設計此實驗探討是否GLP-1 RA的使用真的與視網膜病變有關。
實驗設計
研究使用英國的臨床實踐研究數據(Clinical Practice Research Datalink, CPRD),在2007年1月至2015年9月期間,
對77115名第2型糖尿病的患者進行抗糖尿病藥物的研究,
- 比較GLP-1 RA與目前使用大於兩種口服降血糖藥。
- 比較GLP-1 RA與胰島素。
結果
在總共245825人年的追蹤,共10763名患者被診斷新產生視網膜病變。
與大於兩種口服降血糖藥的患者相比,
使用GLP-1 RA的使用與發生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風險增加無關(HR 1.00,95%CI 0.85-1.17)。
與胰島素的患者相比,
GLP-1 RA的使用與糖尿病視網膜病變風險降低相關(HR 0.67,95%CI 0.51-0.90)。
細節
文章其實還有將使用期間做分類,分別是(1)使用6個月 (2)使用6-12個月 (3)使用超過12個月,
這結果就有些不同。
在比較GLP-1 RA與目前使用大於兩種口服降血糖藥的狀況下,
整體使用沒有風險差異,
使用<6個月跟使用超過12個月也沒有差異,
但是唯獨這個使用6-12個月的族群也顯著差異性,
文獻中完全有提到可能跟快速降糖及視網膜缺氧有關。
不過因為在族群選擇上本來就有很多得不對等,
例如蛋白尿(28.2% vs. 16.1%)、A1c>8%(64.0 vs. 52.2%)、BMI>30的比例(92.6% vs. 54.3%)都不利於GLP-1 RA組,
所以有可能造成發生率上的影響。
在比較GLP-1 RA與目前使用胰島素的狀況下,
整體風險就有顯著改善。
在使用<6個月跟6-12個月的族群間沒有差異,
但是在使用超過12個月就明顯下降許多,
當然在族群選擇上的不對等依然是存在的。
不過這就是現實,
你非得搞得自己身體出狀況才要接受胰島素或是GLP-1 RA的治療,
也就不能怪為什麼用藥後會出問題啦~(這個台灣Meta醫師很感同身受啦!)
文章結論
與使用大於兩種口服降血糖藥相比,使用GLP-1 RA與發生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風險增加無關。(★)
與胰島素相比,
使用GLP-1 RA與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明顯較低風險。
我的結論
要用GLP-1 RA就要早要久,如果使用半年沒有達到目標,
也許應該要考慮換掉;
如果血糖有改善許多,
那就考慮長期使用。
又一個GLP-1 RA可能優於胰島素的文獻,
但是可能還是要考慮使用族群的狀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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