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:
所謂的妊娠糖尿病,指的是在懷孕前沒有糖尿病病史的婦女,
在懷孕時卻出現血糖異常偏高的現象。
妊娠糖尿病的發生率約1~3%,
但發生率會隨著懷孕年齡的增加而上升,
超過40歲的孕婦發生率可高達35%。
發生原因:
妊娠糖尿病是因為懷孕時,母體對碳水化合物的代謝因為荷爾蒙的改變,
使得胰島素的阻抗增加,
對胰島素需求量變高,
產生血糖升高的現象。
負面影響:
孕婦:增加妊娠高血壓、子癲前症之風險
難產、提高剖腹產率
日後15-50%會演變第2型糖尿病
新生兒:
巨嬰症、增加產傷機率
新生兒低血糖、加護病房住院率
如何診斷-排除對象:
我們必須先排除掉一些一開始就是糖尿病的孕婦。(1)如果你早就有糖尿病而且控制中:
你不需要再次診斷,你需要的是懷孕前就好好地將血糖控制好,
目前建議最好懷孕前可以將糖化血色素控制在6.0%以下。
懷孕期間持續監測血糖跟追蹤血壓、眼底、尿蛋白等檢查,
減少巨嬰或子癲前症的發生。
(2)如果你沒有做過血糖相關的檢查,但是是糖尿病的高風險族群:
高風險族群指的是懷孕前就肥胖且合併一些特殊條件者,建議第一次產檢需要做一般糖尿病篩檢。
依照糖尿病學會的臨床照互指引的高風險族群,
曾為空腹血糖異常、葡萄糖失耐、或糖化血色素>5.6~6.4%者建議篩檢;
或是懷孕前肥胖(BMI>23.9 kg/m2)或腰圍>79cm的孕婦,
合併下列條件至少2項也建議篩檢:
- 一等親罹患糖尿病、
- 高血壓或正在接受治療、
- 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<35 mg/dl或三酸甘油酯>249 mg/dl
- 多發性卵巢症候群(PCOS)、
- 曾診斷為妊娠糖尿病、或生產4公斤以上嬰兒、
- 曾罹患心血管疾病、
- 缺乏運動
那該名孕婦是第二型糖尿病而非妊娠糖尿病。
一般孕婦該如何診斷?
一般孕婦在懷孕到24-28週時需做妊娠糖尿病的診斷。妊娠糖尿病的診斷分成一階段法跟二階段法兩種:
兩種診斷方式都沒錯,
差異性在於診斷方式的敏感性及偽陽性率。
不過糖水測試並不好受,
一是有些孕婦會受不了8小時的空腹,
二是高濃度的糖水在很短的時間內喝下,
常常造成胃部不適甚至有些孕婦會有嘔吐的現象,
所以目前婦產科大多使用二階段的診斷方式,
待血糖異常再轉介到新陳代謝科確診,
讓新代科醫師判斷用哪一種方式確診比較好...
(待續...)
留言
張貼留言